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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只顾着自己爽不在乎伴侣感受的人,几年都这样过来了,难道这就忍不住了?

宋茉说:“这次不算勉强。”

杨嘉北眼睛一亮。

见过逮着兔子的狼没?一口咬断喉咙叼着就生吃,连皮带毛一块儿往肚子里吞。杨嘉北承认自己想,就像俩人头一回时那么想。他想这事总不能让女孩子提出,一旦宋茉给出个苗头,他就开始做好奉献一身热血精神了。

宋茉搂住他的脖子,亲了亲他的脸颊,又亲了亲下巴,杨嘉北忽然懊恼自己刚才没有认真刮胡子,早知今天要做这事,该更加用心做准备,免得那点冒出来的胡茬扎了她的腿。他们职业有规定,都是短发,不许留胡茬,也更注重仪表,杨嘉北每天早晨都剃胡子,但没办法,胡茬总是频繁地往外冒。

宋茉不介意这点,她按着杨嘉北的头,看着他往下移。就像小时候跟奶奶一块儿缝东西,帮忙穿针引线,要是棉线太粗了穿不进去针孔,就得把线抿一抿,润一润,不过这回润的却不是线,而是针孔。时间太久了,太久没试过了,一个颤一个急,好似热油撞进冷水锅,激得噼里啪啦炸出一堆战栗。

杨嘉北从不掩盖自己的爱。

宋茉也渴望从中得到确认。

那就确认,那就爱,不要怕,多少次都没关系,问多少次都一样,我爱你。

我爱你。

我始终爱你。

我需要你,我非常需要你。

杨嘉北把人抱起,一手按着往下坐,另一边低头吃茉莉桃。他说我需要你,我也只有你。他声音喃喃,并不大,和平时的表情大相径庭,他不吝啬表达自己的爱,他从来都是别无所求,只要她好好活着,健健康康,平平安安。

宋茉要为他此刻的表情而落泪,但也很难讲清,这眼泪的源头究竟是他的话语直直戳到心脏,还是被深深挤压到胞宫颈。始终在漫天白雪中跋涉的人终于敲开了一个小木屋,她在温暖的拥抱中落下泪。

夏至的极昼,一天只有三小时的黑夜,光明高悬,日长久不落。

宋茉和杨嘉北在极昼中长久拥抱,厮守,爱与春日融化的雪水般在山川股间迸发,过了日少天寒的严冬,他们在盛夏里相爱。

夏至,万物生。

他们次日打算去寻找宋青屏曾经住过的老房子,以及日记中开满达子花的山坡。

“今年没看到极光哎,”宋茉闭上眼睛,脱力地缩在杨嘉北臂弯,“那我再坚持一年。”

杨嘉北在她脸上亲了一口:“嗯,我们继续等,我们还有很长时间。”

山迢迢水遥遥。

我们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。

这只是开始。

作者有话要说:

呼~

还剩下一篇番外。

其实这本书的初步构思只有三万字……但没想到越写越长越写越长。

说实话,每一本文,开始之后,很多都是脱纲、甚至完全不受我掌控的,不是我去决定它的走向,而是感觉他们告诉我,他们会这么做。

他们不会做另一种,他们为什么难过,为什么开心,为什么有一些小习惯.

好像都是跳到我脑子里告诉我的,而不是我用力想什么。

所以我没想到六十二年冬能让我狠狠哭这么久,我一开始以为的虐点重心在书信上,但开始敲键盘时,它就开始生长扎根发芽了,它是一颗黑土地上的种子,是自由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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